2022-11-18
聯合國氣候變化高級別倡導者(下稱“高級別倡導者”)在其閉幕活動“COP27行動議程:進展與優先事項”中總結了非國家行為主體在COP27期間的成果,梳理了為期兩周的50多項活動情況,包括啟動《沙姆沙伊赫適應議程》、旨在減排和提升氣候適應能力的重大倡議,以及在調動氣候資金方面的重要工作進展。此外,高級別倡導者也同時提交了《全球氣候行動摘要》。本文就此摘要中的主要成果進行歸納梳理。
一、解決適應差距與提升氣候韌性
提升適應能力和氣候韌性已成為可持續發展路徑實施的基礎,凝聚非締約方共識,構建公平、全面和互助的合作方式,共同應對損失,減少損害。
1.《沙姆沙伊赫適應議程》
該議程概述了30項適應成果,這些成果是第一份綜合性全球計劃,將召集國家和非國家行為主體支持一套共同的適應行動,這些行動主要聚焦5大系統:糧食和農業、水和自然、沿海和海洋、人類居住區和基礎設施,同時包括規劃和融資的整合方案。
2.應對損失和損害會議
蘇格蘭政府與高級別氣候倡導者、全球氣候韌性伙伴關系開展合作,發布了一份關于為最脆弱群體和國家應對與解決氣候損失和損害的實際行動報告。報告強調從公共和私營部門調動更多資金的緊迫性,并提出了減免債務、擴展慈善、加大私人投資等相關建議。
3.發布行動文件
高級別倡導者發布一份討論文件,為非國家行為主體制定實際行動,旨在調動資金,加快行動應對與解決損失和損害。高級別倡導者認識到損失和損害發生頻率和嚴重程度越來越高,因此邀請所有參與者合作,實施解決方案,引導資金加速進入最需要的領域。
二、增加氣候行動資金規模
擴大資金規模,推動與氣候轉型相一致的金融體系改革,包括實施誠信創新舉措,抓住債務管理和碳市場等機遇。
1.氣候項目渠道開發
2022年,COP27主席國、高級別倡導者會議和聯合國區域委員會發布了50個項目摘要。在COP27上,高級別倡導者發布了一份擴大版摘要,此摘要包括128個項目,預計需要1280億美元。項目類型涵蓋緩解和適應,成為擴展項目開發渠道的基礎。
2.融資促進行動高級別專家組報告
今年,氣候資金獨立高級別專家組發布了一份報告,建議擴大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的長期資金規模(超過1000億美元),將氣候與發展問題全面結合起來,預測發展中國家在2030年之前每年需要2萬億美元。
3.氣候和可持續發展目標投資動員行動計劃
《氣候和可持續發展目標投資動員行動計劃》將關注重點放在公共金融資源、援助資金和多邊開發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如何助力擴大融資規模。五大核心建議是:增加撬動資金供應規模,使多邊開發銀行和開發性金融機構成為撬動資金的主力,整合發展資金和氣候資金,改善數據質量,為區域性資本市場和金融中介機構賦權。
4.社會性融資——“奔向零碳”合作方不斷增加
奔向零碳倡議方宣布,截至COP27期間,來自金融部門的合作伙伴共計550家,其資產總額合計150萬億美元,COP26期間,加入該倡議的金融機構為450家,其資產總額為130萬億美元。此外,合作伙伴呈現區域化特征。例如,凈零銀行聯盟(Net-Zero Banking Alliance)成員來自41個國家,其資產總額占全球銀行資產總額的40%,其中包括非洲、亞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的發展中國家。
5.全球投資者聲明
在《投資者議程》(Investor Agenda)的協調下,管理著近42萬億美元資產的602名機構投資者,承諾將以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所需的資金規模調動資金,同時呼吁政策制定者為其創造更多有利條件。
6.產業轉型方案
氣候投資基金(Climate Investment Fund,CIF)發起了一個產業轉型方案,這是世界上第一個為發展中國家的產業轉型而設立的大規模專用融資方案。方案包括由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 Development,EBRD)牽頭在埃及進行4.1億美元的綠氫投資,以及由世界銀行(World Bank,WI)實施的16億美元全球綠氫項目。
三、加速行動
推動以整合型方案實現零碳發展,注重因地制宜,實現公正、有效和具備資金支持的轉型。
1.全球可再生能源聯盟
風能、太陽能、水力發電、綠氫、儲能和地熱能行業的代表聯合成立了全球可再生能源聯盟。聯盟為能源加速轉型匯集了轉型所需的所有技術。在確保實現目標的同時,該聯盟還致力于將可再生能源定位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和經濟增長的支柱。
2.全球海上風電聯盟的擴張
比利時、哥倫比亞、德國、愛爾蘭、日本、荷蘭、挪威、英國和美國加入了全球海上風能聯盟(Global Offshore Wind Alliance,GOWA)。該聯盟旨在通過聯合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和私營部門,縮小碳排放差距,加強能源安全保障,成為全球推動海上風電發展的重要力量。該聯盟由丹麥、國際可再生能源署(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 ,IRENA)和全球風能理事會(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GWEC)在COP26期間成立。
3.《2030年脫碳挑戰》
《2030年脫碳挑戰》已發布,其中強調,到2030年,負責任和公平的二氧化碳去除規模將達到每年30億噸,另外每年有5億噸將被儲存至少100年。
4.關于綠氫和綠色航運的聯合聲明
十大領先航運組織和綠氫生產商承諾,到2030年,生產和部署綠氫的規模至少達500萬噸,用于提供5%的零排放航運燃料,推動全球航運業逐步脫碳。
文章來源:https://climatechampions.unfccc.int/contribution-of-the-all-of-society-global-climate-action-agenda-at-cop27/
摘譯整理: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 王晶 樊怡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