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1
1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 “突出政府引導和政策性定位”。
對于如何把握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回答: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指導意見》強調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基金要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市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薄弱環節,吸引帶動更多社會資本,采用市場化方式支持創新創業和相關產業發展,提升基金專業化市場化運作水平。
一是規范基金運作管理,優化投資項目選擇機制,防止偏離政策目標、與民爭利。
二是原則上采取市場化方式遴選確定基金管理人,充分發揮管理人作用,調動管理人積極性。
三是優化基金發展環境,鼓勵取消基金及管理人注冊地限制,鼓勵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四是規范監管行為,政府部門要充分尊重基金發展規律和項目投資特點,不以行政手段干預基金日常管理事務和具體項目投資決策。